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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第四次发函督促华夏基金股权转让

2010年10月13日 16:32 来源于 财新网
继续暂停受理、审核华夏基金投资境内公募基金新产品
  【财新网】(记者 鲍有斌)中信证券再次收到证监会督促其尽快规范华夏基金股权公函,这是中信证券今年第四次收到该类函件。

  中信证券(600030.SH)10月13日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基金部《关于进一步督促规范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函》。此前在1月16日、4月7日和7月20日,中信证券也收到此类函件。

  中信证券曾在6月25日发布公告称,将以在产权交易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华夏基金51%股权。7月20日,中信证券表示,将华夏基金股权转让大限推迟至9月30日。如今大限已过,华夏基金转让没有实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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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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