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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可拆分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

2010年04月13日 16:34 来源于 财新网
分拆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公司,必须符合最近三年盈利等六个条件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A股可能出现母子公司同时上市的景象:子公司在创业板,母公司在主板或中小板。日前,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已获证监会允许。

  《上海证券报》13日报道说,此消息来自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

  分拆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公司,必须符合六个条件: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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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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