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王益已被“双开”(开除党籍与开除公职)。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已对王益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王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这些行为属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王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1月22日,从多个渠道证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签发逮捕令,以涉嫌受贿罪对王益实施逮捕。
根据有关部门的内部通报,经王益本人供认确定的受贿金额达1000多万元。不过,有关具体案情和涉案金额还需经司法机关的最终认定。
早在2008年4月,王益、涌金集团前董事长魏东等人即被有关部门实施监控。正当警方协助专案组欲控制魏东之际,4月29日,魏东在北京家中跳楼自杀;6月8日,王益在由宁波返京的飞机上被中央纪委专案组控制,随后接受“双规”审查(相关报道见2008年第13期“王益落网”)。
据悉,王益被“双规”之际,有关部门已掌握其违纪违法问题,主要集中于其收受贿赂、家属经商及个人作风问题。后来的相关调查也指向资本市场多起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