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日在其网站发文称,未来将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业务制度建设。
5月18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证监会有关人士称,为配套做好该办法实施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证监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
首先是推行“三公开”。“三公开”即公开申报程序、公开申报流程、公开审核标准。近期,中国证监会上市部落实了三项工作:一是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工作指引》;二是对网站公示的涉及上市部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申报材料清单目录进行了详细更新;三是公布并购重组申报材料指引,通过规范申报材料的标准,简化受理环节的补正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和透明度。
其次是健全“三审制”。证监会上市部实行“三审制”,即在初审阶段实行双人分工审核、在反馈阶段实行专题会合议复核、在重组委审核阶段强化独立性和公开性原则。“三审程序”为递进关系,相互隔离,后一阶段对前一阶段的审核形成制约机制。
此外,还包括完善重组委员审核“独立性”的制度保障,健全规范化、正规化和程序化的工作机制;提高重组委审核专业化水平,拟通过公开重组委审核意见备忘录的形式,使重组委审核意见形成专业化标准;建立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专家咨询的作用,提高重组委公信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