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达股份,上海交易所代码:600331)两名“大小非”股东因涉嫌违法违规,已被立案稽查。
据新华网消息,这两名股东分别是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平原)和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绵阳益多园)。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正在对其调查。
4月29日,四川平原和绵阳益多园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了696.23万股和751.36万股,减持数量占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了1.35%和1.46%,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随后上交所对这两名“大小非”股东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公开谴责,同时限制两名股东的账户交易一个月。
新华网称,这是“大小非”新规出台以来首例“大小非”股东违规抛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