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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被采取强制措施

2007年11月20日 13:34 来源于 caijing
保监会11月20日上午召集新华人寿股东会,称新华人寿在资金运用上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前任董事长关国亮承担主要责任,已于11月16日下午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关国亮



  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人寿)挪用资金案,在长达一年多的调查后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11月20日上午9时,中国保监会召集新华人寿股东开会,通报了新华人寿前任董事长关国亮已于11月16日下午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保监会资金运用部、法律部、人事部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股东会议。保监会官员表示,新华人寿在资金运用方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前任董事长关国亮承担主要责任。不过,挪用资金基本可以追回。会后,保监会官员又召集新华人寿高管召开紧急会议。
  2006年9月23日,保监会开始对新华人寿资金运用问题进行调查,10月8日宣布暂停关国亮履行董事长职责,将工作移交给总裁孙兵,12月27日正式免除关国亮董事长职务。
  保监会的调查发现,关国亮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八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尚有27亿元未能归还。这些资金或被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终控制新华人寿,或用于大规模违规投资或拆借,已在体外形成了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网络。
  虽然调查事实清楚,但监管部门并未立即对当事人采取措施。据悉,关国亮曾向保监会承诺归还挪用资金,但一直未能履约。在关国亮及相关问题股东一再拖延的情况下,保监会于2007年5月24日宣布,由保险保障基金以市场价收购新华人寿问题股东手中的股权,解决资金挪用问题。
  保障基金先后收购了与关国亮有关的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岛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手中总计逾30%的股权。保障基金的收购价格为每股5.99元,与上述股东当时的出资额相比溢价一倍。
  保障基金的出手,部分地解决了违规资金的清收,不过,问题股权的最后去向仍然悬而未决,由于新华人寿的股权业已大幅增值,如何遵循市场和法制原则处理这一巨大利益的归属,将继续考验保险监管机构的理念与智慧。
  据悉,在11月20日召开的股东会议上,保监会官员表示保障基金的股权是阶段性持有,但没有提到退出方式,也没有提及新华人寿的董事会何时进行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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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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