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升级 专款专用、严禁超募部分永久补流

文|财新 王娟娟
2025年05月15日 21:36
删除了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规定
news 原图 资料图:中国证监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上市公司未按承诺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混乱乃至被挪用、占用的违规现象近年来时有发生。为严格募集资金监管,中国证监会自2025年2月开展了相关规则修订并征求意见。升级后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下称《规则》)于近期发布,并将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

  证监会现行募集资金持续监管规则主要为《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下称《指引》)。该指引最早于2012年12月发布,2022年法规整合时进行细微调整,此次修订旨在证券规范性文件内部体系中,由监管指引层级提升至基础规则层级,引导市场各方更加重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东昊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观察|时刻牢记公募基金姓“公”

显影|泰山之巅的职业“陪爬员”

穆迪下调美国主权评级 “美丽大法案”首轮投票不利

专栏|英镑启示

最新封面报道之二|出口重激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