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10月20日,23家沪深上市公司陆续公告称,公司或大股东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或取得贷款承诺函,将使用贷款资金实施股份回购或进行股东增持,涉及金额超110亿元。
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通知》发布后仅两天时间,首批贷款协议就已签订,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鼓励中央企业发挥带头作用。
首批放贷银行涉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上市公司或主要股东已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已取得银行贷款承诺函。参与增持贷款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国石化、中国外运、中远海能、中远海特、东芯股份、力诺特玻、玲珑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