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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 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被公诉

文|财新 刘冉
2024年02月19日 19:17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
news 原图 资料图: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图:新华社

  【财新网】接受调查近一年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被提起公诉。

  2024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连舸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连舸,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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