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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连舸案审查通报 七大违法违纪行为已被移送司法

文|财新 刘冉
2023年10月08日 14:18
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违规经商办企业、道德败坏等违规违纪行为等说法引发关注
资料图:刘连舸。10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宣布对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的审查决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10月7日,节后上班第一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对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的审查决定。

  这次立案通报距离2023年3月31日首次宣布刘连舸被查已过去半年时间(参见财新我闻2023年3月31日《刘连舸被查 案由指向》)。

  通报称,刘连舸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连舸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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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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