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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联社原党委书记陈鹏受贿7858万元 一审获刑13年半

2021年10月25日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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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陈鹏受贿合计7858万余元,其中4161万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犯罪未遂,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查证属实,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到案,依法可从轻处罚;陈鹏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2020年落马并引发安徽农信系统金融腐败“塌方”的安徽省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陈鹏,一审因受贿罪被判13年半。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10月22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陈鹏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陈鹏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陈鹏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陈鹏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0年,被告人陈鹏利用担任当涂县委书记、马鞍山市委常委,六安市委常委、副市长,省联社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党委书记、理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推销保险业务、工程承揽、项目贷款、供应药品、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伙同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858万余元,其中4161万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犯罪未遂。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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