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金融

小贷公司、非持牌机构不得向大学生放贷 存量逐步消化

2021年03月17日 19:03
T中
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进行诱导性营销,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

  【财新网】(记者 胡越)监管部门再次出手打击校园贷的死灰复燃。

  3月17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非持牌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通知》指出,近期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进行诱导性营销,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侵犯其合法权益,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吴秋晗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