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梁虹)被“双开”一个多月后,吉林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盛忠贪污、受贿案迎来一审判决。
根据吉林法院网的消息,2021年2月1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盛忠进行一审宣判:杨盛忠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返还被害单位或上缴国库。
【财新网】(记者 梁虹)被“双开”一个多月后,吉林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盛忠贪污、受贿案迎来一审判决。
根据吉林法院网的消息,2021年2月1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盛忠进行一审宣判:杨盛忠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返还被害单位或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刘潇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