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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安信信托未尽受托人义务 两名投资人一审败诉

2020年12月04日 11:36
T中
法院认为安信信托在涉案信托计划中并无重大过失行为,未违背受托人的信义义务,驳回两名原告的诉讼请求;安信信托涉诉超过50宗,合计金额近250亿元

  【财新网】(记者 梁虹)诉讼缠身的安信信托(600816.SH)近日迎来两宗信托纠纷一审判决。

  2020年12月2日,安信信托公告称收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两份一审判决书。这两个案件是两名自然人以安信信托未尽受托人义务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安信信托以自身固有资产返还信托本金、支付利息损失和律师费。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安信信托在涉案信托计划中并无重大过失行为,未违背受托人的信义义务,驳回两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财新记者了解,两名投资人购买的信托计划为“安信•稳赢株洲电商产业园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涉案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成立于2017年初,发行规模6.5亿元,期限两年,预期年收益率7.8%,目前已逾期近一年。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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