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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诉大股东侵权 索要50亿赔偿

2020年11月11日 12:29
T中
康得新认为康得集团利用控股股东之便利,私自动用原告公章等实施违规担保;抽逃、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非法操纵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

  【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财务造假处罚下达后,在“银行系”新股东的运作下,康得新(002450.SZ,现为*ST康得)开始清算与大股东康得集团的旧账。

  11月10日晚间,康得新公告称,公司以与康得集团的侵权责任纠纷为由,于近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请求判令大股东康得集团对公司承担因其侵权行为对原告造成的全部损失,暂计50.5亿元。

  在起诉书中,康得新认为康得集团利用其主体控股股东之便利,作出如下侵权行为:一是违反监管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私自动用原告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公章等实施违规担保,或者故意下调原告存款利率,造成原告相关损失;二是抽逃、侵占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资金,造成原告相关损失;三是非法控制上市公司,操纵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造成原告相关损失。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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