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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领域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纳入监管 证监会启动备案

2020年10月23日 20:40
T中
除了提供重要信息系统的开发、测试、运维等信息技术服务的机构外,还包括提供新型科技服务的机构。相关指引从备案系统、备案类型、备案程序、备案材料等方面作了阐述,确保备案工作的可操作性

  【财新网】(记者 全月)所有从事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业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也将被要求在证监会备案。

  10月23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第九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6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科技监管类第1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定要求从事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业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开展备案。

  证监会科技监管负责人葛一苗表示,为落实新《证券法》,证监会于7月24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新发布指引指引对重要信息系统等主要概念的内涵及相关适用情形予以明确,进一步厘清了需向证监会备案的机构范围。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对涉及备案程序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从备案系统、备案类型、备案程序、备案材料等方面作了详尽阐述,确保备案工作的可操作性。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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