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证监会为海外上市的红筹公司回归提供新路径。
4月30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下称《通知》),下调了此前红筹企业境内上市市值2000亿门槛,为有意愿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的创新试点红筹企业提供路径。
《通知》称,红筹企业申请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适用《通知》和《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其中,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市值要求调整为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二)市值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