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 全月)科创板相关制度的征求意见工作即将结束,这一加速设立之中的中国资本市场新板块,与主板、新三板等板块有何差异?制度设计上有何特别?针对这些问题,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副主席方星海、李超都给出了具体的回答。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2月27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科创板是一件重大的制度创新,这项工作做好了,对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对资本市场都是特别大的推动,需要坚决稳步的往前推进。科创板跟现有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创板主要在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方面做了制度创新,也在很多方面有突破。
“科创板不是简单地增加一个板块,核心在于制度创新和改革。证监会会认真评估推出科创板后改革创新的效果,并统筹推进科创板和新三板的改革。”易会满说。
针对科创板与已经运行多年的A股主板市场的标准差异,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指出,无论是注册制还是核准制,都有一些发行上市的硬条件,在注册制的条件下有所放宽,例如,主板要求企业盈利,科创板可以不盈利。
方星海同时强调,科创板将实行更严格的信息披露,这是科创板的核心内容,实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发行审核制度。发行人是信披的第一责任人,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必须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的审核放在上交所,审核人员对材料和信息要合理怀疑,充分问询,问很专业的问题,严格把关。”方星海说,“不是你报来的材料,我们就接受就通过,审核人员要从专业角度把关,朝着真实准确完整的方向不断努力。”
在发行定价方面,科创板将实行更加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价格、规模、市值多少、发行节奏都是市场决定,跟现在有很大区别,发挥机构投资者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询价定价和配售作用。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过去对创新型企业的估值,从世界各国来讲实际也是难题,到底是估高了?还是估低了?其他资本市场也出现过上市以后大涨的局面,同样也出现过上市以后纷纷跌破发行价的情况,这都表明对于创新型企业的估值本身是一个难题。这些年社会各界特别是投资行业普遍重视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投资,所以在一级市场实际上部分出现了估值的泡沫。这次科创板我们更加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不是靠证监会、上交所去判断它的价值和估值,而且在发行环节买卖双方有询价、路演这一系列的制度性安排,希望能够通过这些安排,市场的约束机制能够促使科创企业的估值更加合理。
而在整个过程中,将强化中介机构责任。方星海指出科创板上市条件放宽之后,对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更加强化,对违法违规中介机构采取严格的惩处。对信息披露造假、欺诈发行从重处罚。
与此同时,科创板推出过程中将完善更健全的配套措施。注册制主要是解决资本市场违法成本过低问题,特别是法治完善建设,增强监管的全面性有效性,加强与司法衔接,探索与注册制相适应的法律制度。
李超表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不仅希望改革增加资本市场包容性与竞争力,还在制度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和改进,发行定价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方面,这些都涉及资本市场基本制度改革,通过这些推进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
对于市场关注科创板是否对二级市场产生影响的问题,李超表示,证监会从制度规则层面做了相应安排,科创板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不是谁想上市就能上,科创板注重市场机制,也就是市场约束,市场各方归位尽责,相信科创板不会出现大水漫灌的局面。
李超强调,希望大家理性理解上市企业存在迭代快、未盈利等不确定性,科创板相应的制度创新也有磨合期,不排除初期有个别公司定价并不符合市场各方预期,也不排除科创板开盘初期股价大幅波动,不排除个别公司和市场各方会质疑科创板的定位。“希望大家对这些问题给予包容和宽容,从证监会角度一定努力工作,科创板平稳推出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