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安阳市某师范学院大学生接到‘校园贷’诈骗电话,通过微信等网络工具提出借款1000元,扣掉其他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只有590元,贷款期限也由原来约定的七天变成实际上的五天,贷款到期后,因学生李某某无钱偿还,犯罪嫌疑人又向李某某介绍第二个贷款平台,李某某再次向第二个贷款平台贷款用于归还前期的债务,就这样循环下去,三个月后所欠的贷款已经变成了5.4万元。”2月26日,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河南安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胡文立介绍了这样一个“套路贷”案例。
借1000元三个月后欠5.4万 “套路贷”是怎么坑人的?
“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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