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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与中登公司就IPO细则征求意见

2015年11月20日 11:07
T中
明确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制度,投资者认购后未缴款的将被拉进“黑名单”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近日,沪深交易所、中登公司联合发布了沪深两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各会员单位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的新股申购,投资者在获得新股配售份额后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其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这与十多年前新股市值配售的做法一致。

  对于网上认购的失信行为,征求意见稿也作了进一步约束。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责任编辑:蒋飞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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