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金融

央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须事前报备

2014年06月17日 20:41
T中
今后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由银行自主发行,包括发行的窗口与时机选择,毋须进行行政审批。鉴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货币政策实施与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与稳定,应事前报告,这与自主发行并不矛盾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 张宇哲)6月17日晚,央行表示,根据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达成的一致意见,今后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由银行自主发行,包括发行的窗口与时机选择,毋须进行行政审批。鉴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货币政策实施与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与稳定,应事前报告,这与自主发行并不矛盾。

  央行有关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平安银行该项目将依旧按照此前跨市场发行债券的方法在中债登登记和托管。不过,平安银行能否尽快履行既定托管制度,资产证券化产品能否按央行证监会发改委三大监管部门既定协调共识、自主发行值得跟踪关注。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黄玉婷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观察|进一步打造 “青年友好型”城市

最新封面报道之二|钢铁供需之变

显影|黄沙水产市场告别白鹅潭

【我闻】国寿康养社区“罗生门” 股东纠纷的背后隐情

专栏|全球股市泡沫风险几何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