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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回应同业新规

2014年05月26日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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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号文中“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1/3”这一规定,卡住了以同业业务、bank of bank 为特色的兴业银行。下一步兴业将如何调整?因为该行的资产驱动型负债策略,同业资产业务增长较快的同时总负债分母也逐步做大,显然调整不会只针对负债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近期,兴业银行同业业务部表示,在新的监管环境下,同业资产业务期限久期缩短,基础资产准入门槛提高,拟同步调整资产负债策略。这是兴业银行针对近期监管下发的规范同业业务的文件中,“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1/3”这一要求的回应。

  上市银行中,据2014年一季报披露,兴业银行同业负债占比达37.3%,宁波银行同业负债占比达到35.12%,均超过监管新规所划定的红线。“从总体上看,同业负债三分之一的占比能够满足我行同业资产业务发展的需要。”兴业银行同业部坦承,在资产驱动型负债策略下,近两年该行同业资产业务增长较快,同时总负债分母也逐步做大。

责任编辑:李涛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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