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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监管层鼓励金融创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2009年02月16日 21:38
T中
通过增强信用,分散风险,使农民拓宽融资渠道


  
  银监会与农业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意见》明确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以一系列金融创新,切实支持农村经济的振兴。此前银监会已经通过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等方式,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支持力度。但对于广大农村而言,当前的金融供给依然有限。所以此番银监会倡导的一系列金融创新,正是着眼于通过增强信用,分散风险,使广大农民可以更好地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
  《意见》强调,特别要围绕提高审贷效率和解决担保难问题,逐步探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进行综合授信,实现“集中授信、随用随贷、柜台办理、余额控制”。从而“做到扶持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一个特色产业,搞活一地农村经济,致富一方农民群众”。
  两部委在《意见》中鼓励以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探索信用贷款的发放。而扩大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创新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也得到了明确鼓励。此外,发展自助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等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与此同时,银监会还提出探索多种方式的担保可能。《意见》称,鼓励发展具有担保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以及借助担保公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相关农村市场主体作用,扩大成员融资的担保范围和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
  此外,《意见》还表示,将积极鼓励地方政府出资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成效明显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奖励、税收减免等多种形式的支持政策。
  在鼓励创新同时,风险控制仍然被视为加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意见》要求,抓紧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良信用记录的惩戒机制,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风险的全程跟踪与管理,积极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缓释措施降低贷款风险。
  分析人士称,五项措施如果能够得到行之有效的落实,必将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提振作用。但如何在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找到平衡,无论对监管机构,还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都是不小的考验。■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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