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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奔驰汽车金融被通报

文|财新 武晓蒙
2022年02月10日 14:10
通报指出,宣传材料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有关消费者信息授权使用的格式条款未遵循有关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执行不到位
2022年2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通报指出,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存在宣传材料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有关消费者信息授权使用的格式条款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执行不到位等多项问题。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由于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并存在消费者信息安全风险隐患,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奔驰汽车金融”)被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

  2022年2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通报指出,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存在宣传材料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有关消费者信息授权使用的格式条款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执行不到位等多项问题。

  宣传材料方面,通报称,奔驰汽车金融2019年7月提供给经销商的“‘藏不住’系列GLA朋友圈海报-通用版”宣传材料,将公司贷款产品和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产品放在同一页面,但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为奔驰汽车金融;2020年1月提供给经销商的“没错系列朋友圈海报”宣传材料,以“奔驰金融”名义同时宣传贷款产品和租赁产品,仅提示“‘奔驰金融’指代奔驰汽车金融和奔驰租赁”。宣传材料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的行为,不符合《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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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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