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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所和中国结算“名义持有+多级托管” 债市联通再进一步

文|财新 彭骎骎 张宇哲
2022年01月23日 13:25
这一机制的建立,可以促进资金要素的自由流动,有助于市场价格发现机制的完善;但多级托管、名义持有方式推动的互联互通,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现有登记托管结算机制存在的内在矛盾和冲突
经央行和证监会批准,《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发布,业内呼吁多年的中国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即将落地。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中国债券市场“硬件”的互联互通,又迈出关键一步。

  近日,经央行和证监会批准,上交所、深交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上清所)联合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意味着业内呼吁多年的中国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即将落地。

  《暂行办法》全文共六个部分51条,内容涵盖原则规定、一般规定、交易结算具体安排、监测监管等,覆盖了债券交易全流程,明确了机制总体安排和业务要点,并为下位规则提供了制定依据和制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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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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