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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国资转让新规:不得通过资产转让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文|财新 张宇哲
2021年12月08日 17:35
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属地中央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提高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透明度,规范相关资产交易行为,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权益。图/财新实习记者 丁可

  【财新网】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102号文”),以提高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透明度,规范相关资产交易行为,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权益。

  一位接近财政部金融司人士告诉财新记者,“102号文”是落实财政部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角色的配套文件之一。

  2020年3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财政部发布了《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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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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