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起诉安信信托未尽受托人义务 两名投资人一审败诉

2020年12月04日 11:36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法院认为安信信托在涉案信托计划中并无重大过失行为,未违背受托人的信义义务,驳回两名原告的诉讼请求;安信信托涉诉超过50宗,合计金额近250亿元
截至2020年7月18日,安信信托与投资人的纠纷案件共有20起,绝大部分案由为投资人起诉安信信托未尽受托人义务,以及违反有效管理、未充分履行勤勉尽责等。

  【财新网】(记者 梁虹)诉讼缠身的安信信托(600816.SH)近日迎来两宗信托纠纷一审判决。

  2020年12月2日,安信信托公告称收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两份一审判决书。这两个案件是两名自然人以安信信托未尽受托人义务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安信信托以自身固有资产返还信托本金、支付利息损失和律师费。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安信信托在涉案信托计划中并无重大过失行为,未违背受托人的信义义务,驳回两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财新记者了解,两名投资人购买的信托计划为“安信•稳赢株洲电商产业园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涉案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成立于2017年初,发行规模6.5亿元,期限两年,预期年收益率7.8%,目前已逾期近一年。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