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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次级债可公开发行 证监会修改规则

2020年05月29日 19:1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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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证券公司发行减记债等其他债券品种预留空间。支持证券公司发行减记债、应急可转债及其他创新类债券品种
证监会5月29日宣布,为落实新《证券法》有关要求,支持证券公司充实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次级债已成为券商重要的流动性和资本补充工具,但目前仅限于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且发行减记债等其他品种也缺乏明确依据,亟待完善相关规定。

  证监会5月29日宣布,为落实新《证券法》有关要求,支持证券公司充实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的决定》(下称《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的《管理规定》的思路,首先是明确了证券公司次级债的内涵、发行方式、条件、程序、净资本计入等要求,大部分内容仍符合监管现状和行业实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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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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