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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险企公司治理评估的监管打分之变

2017年09月28日 07:5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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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通报中,监管当局首次明确提出,个别中资保险公司涉嫌使用保费自我循环注资、融资出资或增加股东层级虚假出资问题,另外提出的诸多问题也比去年严重
近日,保监会下发《2017年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估有关情况的通报》。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近日,保监会下发《2017年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估有关情况的通报》(下称《2017年通报》),相比2016年11月公布的《保监会关于2015年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结果的通报》(下称《2015年通报》),本次评估中,保监会首次点明个别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过程中涉嫌使用保费自我循环注资、融资出资或增加股东层级虚假出资问题。保监会没有列明存在上述股权问题的具体公司名称(参见财新周刊2017年第17期“穿透安邦魔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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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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