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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微信拉客销售新三板股票 12人以“非法经营”获刑

2017年07月12日 11:29 来源于 财新网
先从新三板挂牌企业原始股东处直接购入多只股票,再通过微信等通讯工具向投资者分析行情、借机高价抛售手中资产;上海证监局确认行为主体不具备证券业务资格,涉案12人获刑
近日,中国证监会网站以一起非法销售新三板股票刑事案件警示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某些不法分子有通过微信等工具宣传某些新三板股票即将转板A股、进而诱导投资者高价买入手中资产的行为。该案的涉案金额达4348.8万元,致12人获刑。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葛明宁)近日,中国证监会网站以一起非法销售新三板股票刑事案件警示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某些不法分子有通过微信等工具宣传某些新三板股票即将转板A股、进而诱导投资者高价买入手中资产的行为。该案的涉案金额达4348.8万元,致12人获刑。

  据财新记者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了解,该案的两名主犯分别是洪勇军与邓德华,系安徽点石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判决书显示,洪、邓二人先后受让数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原始股东持有的股票,其后授意、指使该案的多名从犯使用微信等通讯工具搭识投资者,向投资者分析、推荐新三板股票,夸大宣传并预测点石公司持有的股票具有转板A股的可能,进而建议投资者买入、以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高价转让前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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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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