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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债权执行难?最高法院来支招

2016年04月19日 08:19 来源于 财新网
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将破解这一难题:如果优先债权被查封超过两个月且还未处置,可移送至优先债权执行法院进行处置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不良资产处置的核销难、执行难一直是银行业的“心病”。近期,最高人民法院送来了一剂药,将推动银行优先债权处置执行问题。

  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并于4月14日正式实施。

  《批复》一共有四条规定,其中第一条最为关键。该规定指出,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这两个法院,在查封财产处分权发生冲突时,如果优先债权被查封超过两个月且还没有处置,可以移送至优先债权执行法院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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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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