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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改委公开发文 确保企业债券刚性兑付

2016年03月18日 09:48 来源于 财新网
称要强化地方政府对企业债券存续期间的监管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研究对策,积极化解有关问题,确保到期企业债券的刚性兑付,不出现违约

  【财新网】(记者 郭楠)内蒙古发改委近日在官网上发布了《2015年全区财政金融形势分析报告》,明确提出,要确保到期企业债券刚性兑付,不出现违约。

  对此,网络上已有债券投资者表示,“买债当买内蒙债”。

  据财新记者统计,2016年共有3只内蒙古的企业债将要兑付,总计26亿元,分别为09春华债、10内蒙高新债和10蒙路债。

  据财新之前报道,对矿产依赖度高的地区,面临着较大的信贷风险压力,对煤矿高度依赖的山西和内蒙古都是典型地区,而且山西和内蒙古的矿产信贷风险,又多跟房地产领域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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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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