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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改革QFII外汇管理制度 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开放

2016年02月04日 16:52 来源于 财新网
一是放宽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二是简化额度审批管理;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汇出入;四是将锁定期从一年缩短为三个月,保留资金分批、分期汇出要求,QFII每月汇出资金总规模不得超过境内资产的20%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6年第1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以下为通知全文:

  改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制度

  进一步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开放

  为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6年第1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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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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