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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改革 农村合作金融大动作

2015年04月07日 07:47 来源于 财新网
进一步增加了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扩大了供销社社员内部资金合作的范围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其中在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方面提出“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决定》指出,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的现实需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在业内人士看来,后者为此次《决定》在农村金融领域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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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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