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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确定

2014年04月15日 20:18 来源于 财新网
8月上线竞争性做市商制度,新三板融资以债权为主,创投基金为主要投资人

  【财新网】(记者 杨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新三板”)将实行T+0的做市商制度,做市商转让功能计划8月上线,5月份交易平台将从深交所系统正式切换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4月19日开始进行全网测试。

  4月15日,新三板总经理助理隋强在媒体见面会表示,“我们采取的是传统的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即由2家以上的做市商为一家挂牌公司做市,做市商持续向市场提供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成交义务;做市转让时间内,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上述人士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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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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