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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回归A股已获国资委批准

2007年11月13日 18:49 来源于 caijing
仍须等待11月16日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商务部批准后施行

    11月13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2727,下称上海电气)在香港发布公告称,其换股吸收合并上电股份(上海交易所代码:600627)及A股发行计划已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公告并提请投资者注意,上海电气并未获得所有合并计划及A股发行的所需批准。A股发行事项仍须待今年11月16日举行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与商务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此前10月22日,上海电气与上电股份签署的合并协议,上海电气将向上电股份除自身外的所有股东发行A股,实现换股吸收合并上电股份。换股完成后,上电股份将被注销。上海电气为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并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海电气持有上电股份4.338亿股,占其总股本的83.75%。此次合并方式是:上海电气以4.78元/股的价格向上电股份其他股东(除上海电气)发行A股作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对价,用以换取该等股东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上电股份的股票。考虑到股票价格的波动风险并对参与换股的上电股份股东进行风险补偿,上海电气给予上电股份参与换股的股东每股24.78%的溢价,换股价格定在了每股28.05元,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1:7.32。
  同时,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吸收合并给予上电股份股东(上海电气除外)现金选择权。上电股份股东可以以其所持有的上电股份股票按照28.05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选择获取现金对价。
    上海电气目前持有的上电股份约4.338亿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参与此次换股以及行使现金选择权。这些股票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予以注销。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电气总股本将增至125.08亿,H股在公司总股本的份额将摊薄至23.77%;无限售条件的6.16亿A股占4.92%;其余内资法人股则将全部申请转为A股限售股份,在一至三年限售期届满后,即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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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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