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1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披露了八年前潜逃境外、震动债市的丙类户大案之一“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案”的更多细节。
现年48岁的白静,是农行金融市场部投资中心本币投资处原处长,于2013年7月31日逃匿境外,当年11月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12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至今仍未归案(参见财新网《操纵73只债券获利2.19亿元 红通人员农行白静9套房产被查封》)。
此次发布的案例披露显示,2008年至2011年间,白静利用其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操纵73只债券交易,套取国有资金转入其实际控制的公司,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后白静用其中1.6亿余元在北京市、海南省三亚市购买房产,登记在其亲属名下。2020年11月1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白静使用1.45亿余元贪污违法所得购买的9套房产。利害关系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院公告期间申请参加诉讼,对检察机关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没有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