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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部门:对互联网平台入股金融机构实行总量控制

2021年11月06日 11:1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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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要防范互联网企业平台总量太大,防范系统性风险;一方面要按照不同业务,按一参一控或两参等原则,对金融牌照数量加以控制;另一方面,要通过资本金约束,控制总量规模
深圳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其中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监管、严控房地产业务风险的提法引发市场关注。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刘冉)近日深圳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其中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监管、严控房地产业务风险的提法引发市场关注。

  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向财新记者介绍,该《意见》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牵头,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起草;发布该《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强调金融要支持辖区科技创新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等实体经济的发展,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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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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