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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鼓励境外贷款优先使用人民币 不得调回境内使用

2021年09月23日 09:0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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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其他涉及本外币一体化的宏观审慎管理规定类似,央行和外汇局可通过调整境外贷款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节境内银行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
近日,央行和外汇局联合发布规定,拟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境外贷款业务实施统一管理,对贷款余额设置上限,并鼓励优先使用人民币。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石玉 彭骎骎)境内银行的境外贷款规模近年来有所增长,但是长期以来国内关于本外币境外贷款的政策差异较大,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分散且限制较多。近日,央行和外汇局联合发布规定,拟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境外贷款业务实施统一管理,对贷款余额设置上限,并鼓励优先使用人民币。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拟将包括六大国有银行、三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全国性股份行、部分城商行和外资银行,共27家银行的境外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业务纳入统一政策框架,对贷款余额设置上限,同时鼓励境内银行以人民币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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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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