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证券之星是业内小有名气证券投顾机构,具有销售、开发“荐股软件”资格,持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牌照。由于其将“荐股软件”销售外包给一名自然人陈某健,被证监会没一罚二,共计7241万元。
证券之星公司名称为上海聿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证券之星”),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其开发、销售的Alpha系列、锦囊系列等软件及以此为基础或辅助的产品,能够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和买卖时机建议,为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属于《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规定的“荐股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