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酝酿多年、征求意见稿发布14个月后,国内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制终于落地。
9月13日傍晚,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下称《准入决定》),授权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市场准入管理并组织实施监管;财政部负责制定金融控股公司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跨部门联合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同时,央行官网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细化了《准入决定》中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范围和监管主体,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