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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集团票据诈骗罪开庭 未兑付票据金额逾170亿元

2020年08月26日 07:1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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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集团创始人孙珩超父子及高管多人被控犯票据诈骗罪;集团总经理霍言等高管、一级票据中介实控人等被控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
2020年8月24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宁夏民营炼化企业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的票据非法融资大案。图/银川中级人民法院

  【财新网】(记者 罗国平 吴红毓然)实控人被捕近两年后,宁夏民营炼化企业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塔集团”)的票据非法融资大案正式开庭审理。这家企业的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孙珩超、其子孙培华等被指控犯票据诈骗罪;宝塔集团原总经理霍言等人则被指控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据银川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消息,8月24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据公诉机关披露,自2016年4月至2018年10月31日,宝塔集团旗下的财务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宝塔财务”)共计审核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据4.95万张,票面金额共计284.6亿元;至案发,未兑付银行承兑汇票2.71万张,未兑付金额171.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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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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