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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订IPO办法 财报有效期由一个月延长为三个月

2020年07月10日 22:2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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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解决发行审核中企业财报集中到期的情况,有利于发行审核平稳有序推进
为解决现行财务报表有效期规定带来的审核过程中财务报表集中过期,影响发行审核工作连续性的问题,证监会7月10日对首发办法进行了修订,将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修改为至多不超过3个月。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为解决现行财务报表有效期规定带来的审核过程中财务报表集中过期,影响发行审核工作连续性的问题,证监会7月10日对首发办法进行了修订,将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修改为至多不超过三个月。

  证监会相关人士称,按照这一规定,每年2月1日起、8月1日起都会出现审核过程中财务报表集中过期现象,导致发行审核进度受到影响;而每年3月份、9月份新的财务报表编制后,又会出现企业集中提交补充材料恢复审核的情况,对发行审核平稳有序推进及新股发行常态化带来了一定影响,亟需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完善相关规则,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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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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