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近日,交易商协会发布6项针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自律规则,在对三类债务融资工具的产品指引中,删除了对发行人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产40%的限制,与新《证券法》接轨,并在发行规范指引中增设“禁止性行为”章节,意在规范债市的发行乱象。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在6月12日晚间发布的6项自律规则,包括对各类发行方式普遍适用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针对三类不同产品的《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及《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针对簿记建档工作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以及明确受托管理人制度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