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全月)6月3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的公司,符合转入板块上市条件的,可申请转入科创板、创业板上市。
交易所在上市条件中对股东人数、持股比例、市值及流动性等提出要求。挂牌公司申请转板上市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上市保荐人。值得注意的是,转板上市由交易所依据上市规则审核并作出决定。不过,沪深交易所暂未发布任何具体指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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