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为了落实科创定位,更好地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证监会3月20日正式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科创属性的企业的内涵和外延,提出了科创属性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
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包括三项常规指标和五项例外条款。企业如同时满足三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三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五项例外条款的任意一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这种指标体系的设计在确保科创属性评价过程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同时,又保留了一定的弹性空间,体现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包容性的改革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