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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修订企业债发行规则 新增弹性配售和失信惩戒

2019年10月12日 11:3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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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增加发行人当期追加选择权,公告日期也可弹性安排,有利于提升企业债的发行效率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与《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与2014年发布的暂行版文件相比,此次增加了发行人弹性配售选择权和当期追加选择权,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沈凡)为提高企业债券发行效率、规范企业发债,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与《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与2014年发布的暂行版文件相比,此次增加了发行人弹性配售选择权和当期追加选择权,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这意味着债券发行弹性招标的范围,扩大到了企业债。2018年8月,地方政府债券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债券均开始施行弹性招标,后者在试点阶段单期债券规模弹性调整比例不得超过其初始发行规模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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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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