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全月)3月25日,证监会发布《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共50条,下文称新50条)。值得注意的是,在50条问答中,证监会将影视行业收入及成本核算原则单独作为一个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这也被视为影视公司IPO的指引性文件。
具体来说,证监会从三个方面对影视公司相关财务审计作出具体规定,分别是发行业务收入的确认采用净额法,放映业务收入的确认采用总额法以及明确放映业务成本归集范围。
一位私募股权基金负责投后管理的副总裁向财新记者解释,净额法和总额法对于影视公司净利润、毛利润的影响非常小,关键在于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会砍掉大半收入,影视公司收入波动大的老问题还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