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上海金融法院也管私募基金纠纷

2018年08月09日 16:41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私募基金、网络借贷、互联网股权众筹等新型民商事纠纷也在即将挂牌的上海金融法院管辖范围之内。阜兴系私募受害投资者期待上海金融法院可推动该案进展
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正式发布。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金融民商事案件范围,包括了私募基金纠纷、网络借贷(P2P)纠纷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韩祎 实习记者 苏慧莹)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发布。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金融民商事案件范围,包括了私募基金纠纷、网络借贷(P2P)纠纷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规定自8月10日起开始施行。

  为了对金融案件集中管辖,提高金融审判专业水平,健全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诉讼机制等目的,上海金融法院应运而生。该法院是上海市的专门法院,在审级上属于中级法院,将专门管辖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之前由上海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许金玲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