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随着国际收支形势趋于平衡,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继续推进。
在现行政策下,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主要有ODI(境外直接投资)和QDII(境外证券投资)两大渠道。外汇局分别于2013年10月和2014年12月启动的QDLP和QDIE试点,由于在投资主体、投资项目和投资范围上更加灵活,成为这两大渠道的有益补充。
记者独家获悉,经外汇局同意,上海、深圳两地从2017年底启动新一轮上海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和深圳QDIE(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相关工作,市场反应踊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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